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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布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广播电视》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

2021-03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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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,规范电磁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,现批准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广播电视》《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》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,并予发布。

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。

一、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广播电视》(HJ 1112-2020)

二、《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》(HJ 1113-2020)

以上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,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。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(http://www.mee.gov.cn)查询。

特此公告。

生态环境部

2020年2月27日

抄送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生态环境厅(局),核与辐射安全中心,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。
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3月4日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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